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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甜甜    发布日期:2023-12-04    查看:529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职称司《关于做好2024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称司函〔2023〕27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312号)文件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与布局,切实增强专业设置、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结合学校实际,现做好我2024年专业的新增、调整和继续招生专业报批和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已设专业备案

现有专业(2021年-2023年均未招生专业除外)2024年拟招生的专业均备案由教务处(招生办)和学生处(就业处)在平台完成招生数据和就业数据填报。

二、增设专业申报

请特别注意:2023年已备案的专业中,如2024年未继续在平台备案的专业视为拟撤销,2024年起不再招生,如需再次招生按照新增专业进行备案。

(一)申报要求

1.根据《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专业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温科职院〔2021〕69号文件要求,增设新专业应符合学院办学定位与发展规划,满足学院专业结构与布局优化需要;体现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具有良好的发展条件。

2.增设新专业须进行科学论证,对社会人才需求状况进行深入调查和全面分析,有明确的人才培养目标和科学规范的专业建设方案与人才培养方案。

 3.增设新专业应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基本条件,包括一定数量的专职教师队伍、教辅人员,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训基地等。

(二)申报程序

1.二级学院提出申请。依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2023年新增补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清单》(见省厅通知文件中附件1),计划增设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省高职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见省厅通知文件中附件3中第3-8项并报送相关佐证材料(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体现专业教学条件<包含日常教学管理文件、实习实训条件、校企合作协议等>、师资队伍<包含专业教师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人事关系证明资料等>、仪器设备<包含专业相关仪器设备购置合同、票据和证明材料等>等)。

2.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专业进行评审论证,确定拟增设新专业名单,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院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后上报。

(三)材料报送

增设专业申报材料须于11月24日(周五)11点前在教学项目平台http://wzvcst.kypt.chaoxing.com/上完成填报工作,联系人:教务处教学科陈甜甜,联系电话:0577-88424255。

 

教务处

2023年11月14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3-11-14至2023-11-24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