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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焦晗雨  发布日期:2025-04-15 查看:20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二级学院(部)、职能部门:
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温科职教〔2023〕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3年校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及2021年、2022年延期项目(名单详见附件4-3)。
二、验收要求
1.项目成果须为项目立项发文之后所获得;
2.验收项目须获得原立项申请书上承诺的成果;
3.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项目主持人主体责任,全力促进教学改革项目达到教学改革及课堂改革成效,以对教师从事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及课堂改革研究提供借鉴意义。
三、验收程序
1.各项目负责人上传《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4-1)及相关成果佐证材料至教学项目平台http://wzvcst.kypt.chaoxing.com/;
2.由所属二级学院(部)对项目的验收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23年12月4日(周一)前上传《温州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4-2)签字盖章扫描件至教学项目平台;
3.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报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
4.验收项目名单经公示后发文。
四、其他
2023年立项的项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申请结题的,由项目负责人提交《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教学系列重点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5),经二级学院(部)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纸质版至教务处教学科焦晗雨处,综合楼417室,联系电话:88412441。原则上,项目最多可申请一次延期结项,延期申请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对已延期且仍未通过的项目将取消该项目。
附件:4-1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2023年)
4-2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4-3 2021-2023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待验收名单
教务处
2023年11月23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3-11-23至2023-12-15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