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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焦晗雨  发布日期:2024-03-28 查看:322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二级学院(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教材工作会议要求,根据《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浙江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温州市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等文件精神,及时吸收行业发展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打造精品教材,切实提升我校教材建设水平,打造一批职业教育优质教材,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为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教材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立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教育特色,根据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趋势和要求,体现产教融合发展生态,打造职业教育和人才培养新高地,本次教材项目申报范围如下:
1.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相关领域专业课程教材;
2.数字经济、智能装备、生命健康、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和新材料等温州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领域专业课程教材;
3.“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教材,非通用语种外语专业教材,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教育教材,特殊职业教育教材,服务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需要的教材;
4.结合产业新业态、劳动新形态的劳动教育拓展教材;
5.适应结构化、模块化专业课程教学和教材出版要求,以真实生产项目、典型工作任务、案例等为载体组织教学单元的新形态教材,编排方式科学、配套资源丰富、呈现形式灵活、信息技术应用适当的融媒体教材;
6.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配套教材,即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有关内容及要求有机融入教材内容,推进书证融通、课证融通的教材;
7.创新创业教育特色教材,即围绕双创通识教育和专创融合教育,联合温州中职学校、行业企业等机构,多方协作,开发区域特色鲜明的双创通识类教材和专创融合类教材;
8.中高职一体化教材,即依据中高职一体化专业的培养方案、课程教学标准制定教材编写大纲,内容体现中高职阶段知识、技能与素质目标的循序渐进提升。
二、申报要求
1.教材第一主编须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且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鼓励与校外专家、企业合作,组建多元化教材编写团队,积极开发面向行业企业实际、产业发展需要的校企合作教材。
2.教材编写人员能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自觉抵制错误政治观点,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未出现过违纪、违规、违法情形。
3.已入选校级及以上各类教材建设项目的教材,目前尚未完成验收的,原则上不支持申报新项目。
4.申报的教材项目须对应现行人才培养方案内课程。
三、教材编写要求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规划教材建设为引领,结合“岗课赛证”融合育人内涵,符合“三教改革”需求,聚焦产业特点,将思政元素、优秀科研成果内容融入教材内容,体现课程思政的创新发展。
2.符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展职业教育的基本路线,紧贴行业企业发展实际,与行业职业标准、岗位要求有机衔接,内容与时俱进,全面反映行业发展新动态,为专业人才培养提供有力指导。
3.教材内容编写应遵循学科教学规律,符合学生认知发展规律和水平,为学生职业素养养成和专业技术积累提供指导的同时将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融入教材内容。
4.教材内容设计逻辑严谨、梯度明晰,文字表述规范准确流畅,图文并茂、生动活泼、形式新颖;名称、术语、图表规范,编校、装帧、印装质量等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和规范;符合国家有关著作权等方面的规定,未发生明显的编校质量问题。
5.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全面深度融合,校企双元合作开发的高水平新形态教材。板式设计灵活、具备资源库建设载体的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新形态教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立项。
四、申报流程及材料要求
1.以各二级学院(部)为单位统一组织申报。申报教师请于2024年1月29日(周一)前上传《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3-1)及其他支撑材料(新编教材须提供编写大纲及至少2个章节的样章,修订教材须提供已出版的样书、修订说明及大纲)至教学项目平台http://wzvcst.kypt.chaoxing.com/。
2.各二级学院(部)于2024年1月31日(周三)前通过教学项目平台完成对申报材料初审、初评排序工作(注:教学项目平台审核意见视为各二级院部推荐意见)。职能部门的申报项目由教务处统一进行初审、初评排序和汇总。
3.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
4.立项名单经公示后发文。
五、其他
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立项建设期为2年,由教务处统一组织验收。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申请结项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教学系列重点项目变更申请表》,经二级学院(部)、教务处审批同意。原则上,每个项目只允许延期一次,延期时限不超过一年。
联系人:焦晗雨;办公地点:综合楼417;联系电话:0577-88412441。
附件:3-1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申报表
教务处
2023年12月27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3-12-27至2024-01-29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