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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十四五”第二批教学改革项目
发布者:焦晗雨  发布日期:2025-02-21 查看:775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二级学院(部):
为持续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快培育大批教育教学成果充分发挥优秀成果的示范辐射作用,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 量和水平,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组织实施高职教育 “十四五”第二批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实施我校浙江省“十四五”第二批教学改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根据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主要任务,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坚持面向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需求、面向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需要,围绕构建与新发展阶段相匹配的职业教育资源格局、打造互融互通的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推进关键能力提升的职业教育内涵建设、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产教融合新型平台等方面,聚焦高职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基础性和突出性问题,进行有组织的研究和探索。鼓励 跨专业、跨部门、跨学校、跨界别联合立项和组织推进。
二、申报数量及要求
1.各二级学院(部)限申报3项,应充分结合专业门类和人才培养实际,统筹项目申报类型,避免研究领域过于集中。
2.项目主持人限 1 人,所有参与人不同时参与本校 2 个以上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时间从发文时算起,研究周期内一般不得更换项目主持人。同一研究项目已获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本次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的项目主持人不得再作为本次主持人申报。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
1.以各二级学院(部)为单位统一组织申报,申报教师于6月11日(周二)前上传《浙江省高职教育“十四五”第二批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浙江省高职教育“十四五”第二批教学改革项目学校申报汇总表》(附件2、3)至教学项目平台http://wzvcst.kypt.chaoxing.com/。
2.各院部于6月12日(周三)前在教学项目平台上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评排序(注:教学项目平台审核意见视为各二级院部推荐意见)。职能部门所申报项目由教务处统一进行初审、初评排序和汇总。
3.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
4.立项名单经校教学(或学术)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通过,并在校内公示5日后报送省厅。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科焦晗雨,办公电话:0577-88412441。
教务处
2024年5月22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4-05-22至2024-06-11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