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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培育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者:陈甜甜  发布日期:2024-07-16 查看:390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二级学院(部)、职能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并积极做好下一届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培育遴选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此次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坚持以立项促教改、以教改促实践、以实践促成果,按照“重在培育、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进行。申报原则如下:
1.以政策为指引,对标11项重点任务、产教融合、贯通培养政策要求,明确发展方向。
2.以问题为导向,重在解决学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突破。
3.以创新为引领,整合校内外资源,结合发展实际,创新成果。
4.以共赢为核心,团队间相互协作、互帮互助,共同助力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
二、申报条件
1.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2.成果主持人原则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具备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成果主持人限报1项,须直接组织并牵头推进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和实施,并发挥主要作用,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成果主持人。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成果主持人限填1人,参与人一般不超过6人;
3.已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无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4.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一线普通教师所取得的相关成果以及在专业领域内具有较高的认同度,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在国家、省、市范围内产生积极影响的成果,在同等水平条件下可优先推荐申报。
三、申报程序
1.教学成果奖申报采用线上申报模式,项目负责人通过教学项目平台(http://wzvcst.kypt.chaoxing.com/)报送《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见附件)、5000字内的教学成果总结(电子文档正文内容请用宋体小四号)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2.各二级学院(部)于2024年4月19日(周五)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评排序,择优推荐2项(注:教学项目平台审核意见视为各二级院部推荐意见)。职能部门所申报项目由教务处统一进行初审、初评排序和汇总。
3.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
4.评选结果经公示后发文。
四、成果奖励
1.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奖励办法参照《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教学改革与建设成果奖励办法(修订)》(温科职院〔2021〕79号)进行;
2.获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作为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的重要依据之一。
附件: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教务处
2024年1月5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4-01-05至2024-06-07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