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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温州市职业教育“中高职一体化”教育共同体中期检查
发布者:焦晗雨  发布日期:2024-05-22 查看:459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首批温州市职业教育“中高职一体化”教育共同体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温教高〔2023〕15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首批温州市职业教育“中高职一体化”教育共同体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校立项首批温州市职业教育“中高职一体化”教育共同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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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程序及内容
1.学校自查。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项目中期自查工作,主要检查立项项目在一体化人才培养标准、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一体化课程改革实施、一体化教研科研机制、一体化管理评价制度等方面取得的成果成效。
2.市教育局检查。根据申报及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内容,各“中高职一体化”教育共同体建设期为1年,立项建设半年后,市教育局将根据申报书建设进度和实际完成情况,对项目进行中期绩效评估。
三、自查工作材料报送
请各“中高职一体化”教育共同体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5月20日(周一)前报送《中高职一体化教育共同体建设情况自查表》Excel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件至教学项目平台http://wzvcst.kypt.chaoxing.com/。各二级学院于5月24日(周五)前在教学项目平台上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注:教学项目平台审核意见视为各二级院部意见)。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科焦晗雨,联系电话:0577-88412441,办公室地点:综合楼417室。
附件:中高职一体化教育共同体建设情况自查表
教务处
2024年4月23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4-04-23至2024-05-24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
